关于县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7年9月4日在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觉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由我就我县县城扬尘治理工作做一个简要汇报,请予审议。
一、县城扬尘治理工作现状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城管、住建、环保、交通、交警、工业园、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各职能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及全县城建工作会议精神,将县城扬尘治理做为2017年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坚持从宣传教育、源头管理、路面监控、事后补救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推行建筑工地6个100%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先环评后许可、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审批许可等制度,着力采取道路洒水降尘、碎石场湿式作业、建筑工地材料库内存放等措施,重拳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沿途撒漏和乱倒乱弃建筑垃圾、占道堆放建筑物料、企业排尘不达标等行为,县城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城道路路面基本呈现原色,蓝天白云再次回归县城上空,正如市民所言,他们的幸福指数来源于各职能部门干部的辛苦指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效落实治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一是成立扬尘治理小组。住建、城管、交通、工业园等相关职能部门均将县城扬尘治理列入了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制订完善方案制度。城管、公路部门相继制订出台和修改完善了《隆回县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办法》、《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管理的通告》、《隆回县治超工作实施意见》、《隆回县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隆回县治超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一揽子治理制度和方案,明确了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运输管理、治超治限工作部门职能职责,制订了县城扬尘治理具体工作措施,落实了县城扬尘治理工作责任,确保了县城扬尘治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力营造治理氛围。坚持宣传引导先行,始终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扬尘治理全过程,一是深入宣传政策法规,确保扬尘治理精神人人皆知。住建、城管、公路部门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隆回县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运输管理办法》、《隆回县治超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发放至县城32个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34个大型在建建筑工地及1000余名货运车辆驾驶员,并利用宣传车、公路治超微信公众号,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渣土运输管理、治超治限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动态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确保了扬尘污染防治有关精神人人知晓。二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市民投诉举报违规行为。城管、公路等部门通过国家主流媒体和行业网站对超限超载和渣土运输违章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并公开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8168119,用网络媒体的力量引导广大市民对超限超载、违规渣土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半年多来,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2起。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扬尘治理、支持扬尘治理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强化审批许可,着力夯实治理基础。全面加强审批与管理,有效夯实扬尘治理基础,一是合理设定施工工地开工前置条件。将施工工地围档、冲洗平台建设作为建筑工地开工许可前置条件,如不按要求完成围档和冲洗平台建设的,住建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二是全面强化渣土运输行为审批管理。由城管环卫部门对大型建筑工地、私人建房、门店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运输实行审批准运,同时根据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渣土运输路线和时间,有效避开对县城主次干道路面的污染。三是着力加强占道堆放建筑物料监管。由市政部门对占道堆放物料的时间、面积进行审批核准,防止建筑物料随处摆放。
(四)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治理成效。着力强化扬尘治理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住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着力做好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建设,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2个工程项目,做出了安全文明施工考评不合格书面告知,并进行了停工整改;对易产生粉尘的如碎石、制砖等施工作业,采取洒水喷淋降尘等湿式作业方式,对原材料、建筑物料堆放采取半封闭或密闭储存措施;对县重点工程项目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通过以上几项措施,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全力强化道路路面污染监控。城管、公路、交警等部门全面推行24小时监管工作制度,不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和频率,对县城区内沿途撒漏、乱倒乱弃、未密闭运输、未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和水泥浆料,社会车辆、搅拌车、渣土运输车辆车轮带泥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防死守和严管重罚,半年来,共规范、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运输行为367起,有效防止了建筑垃圾、流散体等运输车辆及社会车辆对道路路面的污染。三是着力加大道路冲洗除尘频次。环卫部门创新机制体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3家清扫保洁企业,分东西南3个区域对县城区进行清扫保洁。今年来,3家清扫保洁企业你追我赶、一齐发力,加大了道路路面洒水降尘、冲洗次数与频率,冲洗、洒水频次分别提高至每晚1次、每日3次。同时,积极采取冲洗、清扫等补救措施,对沿途撒漏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水泥浆等进行及时处置。当前,县城区道路路面基本呈现原色,路面扬尘明显减少。四是有效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交警、环保等部门着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保指标要求,严控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同时以奖补方式淘汰报废黄标车近600台次,汽车尾气污染切实减轻。五是切实加大焚烧垃圾树叶行为执法力度。环卫部门切实加强环卫工人的培训教育,并制定奖惩办法,严肃查处环卫工人焚烧垃圾行为;城管部门通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城管环卫工作调度微信群群内清扫保洁企业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举报、市民投诉等多种途径,发现、查处垃圾、树叶焚烧行为40余起,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现象有效遏制。六是全面取缔占道早餐夜宵摊点。在去年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中,城管部门对占道经营的早餐、夜宵摊点及出店经营的早餐、夜宵店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治理,并通过对自愿退出早餐、夜宵经营的占道经营摊主奖补300至1000元的方式,取缔早餐、夜宵摊点近500家,同时建立了隆回人民医院快速通道人行道、老人民银行空坪、大江南夜宵城3处夜宵规范经营点,对夜宵摊点进行统一规范经营,早餐、夜宵油烟污染大大减轻。七是从严查处县城规划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县城规划区内全面实施禁炮管理,一年多来,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150余起,当前,县城区烟花爆竹声基本消除,烟花爆竹燃放粉尘污染大幅减少。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尽管在今年的县城扬尘治理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都推行了一些新举措和新办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和突破性进展,县城空气质量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我县空气质量仍不容乐观,4、5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位列全省90个县市第75名、71名,且PM10月均浓度在全省排名均在倒数后10位。从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造成我县县城空气质量指数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依然是扬尘污染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县城扬尘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均进行了认真分析和专题讨论,一致认为我县县城扬尘治理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缺位。建筑垃圾和渣土专用消纳场建设不到位,导致建筑垃圾、渣土无处可放,特别是私人建房乱倒乱弃建筑垃圾和渣土现象尤其突出,城中村部分闲置土地及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变成了建筑垃圾和渣土消纳场地,且杂乱无覆盖,城中村村民及项目老板个个苦不堪言。建筑垃圾处置进入了中心城区往城郊尚未开工建设项目用地堆放,项目开工建设后又往县城周边乡镇转运的恶性循环。据住建部门反映,尚未开工建设的公、检、法住宅小区仅运输处置乱倒乱弃的建筑垃圾就需经费200余万元。
(二)建筑工地防尘降尘不到位。一是部分大型建筑工地围档、冲洗平台建设、出入口道路硬化尚未完全到位,甚至有部分建设好冲洗平台的建筑工地,为了节省冲洗人员工资、水费、电费等开支,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冲洗平台,特别是疾控中心、思源学校等部分县重点工程项目及鹏阳集团西城首府、巴黎新城二期工程、凯悦一号、“大罗兵”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未设置或未正常使用冲洗平台,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现象难以根本遏制。二是私人建房围档形同虚设,车轮带泥同样不容小觑,建筑垃圾及物料运输污染城市道路现象频出。
(三)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未纳工程预算。建设单位未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关费用纳入工程预算,施工单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不愿意承担相关防治费用,导致各项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渣土运输专业化程度不高。一是尚未成立专业渣土运输公司,渣土运输市场鱼龙混杂,有条件、没条件的车辆均加入了渣土运输大军,职能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无异于满山遍野抓麻雀,尽管付出了血与汗的双重努力,但管理成效依然不尽如人意。二是无统一密闭式渣土运输车辆,车辆覆盖流于形式,沿途撒漏在所难免。
(五)渣土运输管理科学化程度低。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未实现动态监控管理,只有采取人员驻点蹲守、巡逻检查等方式进行严防死守,人力、财力消耗大,管理效果不明显。
(六)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泥泞不堪。部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未硬化,社会车辆带泥进城现象严重,特别是雨水天气更甚。
(七)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住建、交通、交警、环卫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回应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城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切,进一步做好县城扬尘治理工作,全力改善县城空气质量,优化生态发展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切实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治理:
(一)开展县城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任常务副组长,住建、城管、交通、公安、运管、公路、交警、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任成员的县城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合力、整章立制,对县城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门治理,切实改善县城空气质量。
(二)建立建筑垃圾专业消纳场。在县人民政府的牵头组织下,由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以社会资本投入运营的方式在县城城东、城南方向分别规划建设1处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地,并积极配合市场化运作企业做好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矛盾调处等工作,真正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可放困境。
(三)成立专业渣土运输公司。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择选3家专业渣土运输公司,并使用新型环保智能运输车辆,对县城建筑垃圾及建筑物料进行统一规范、定点定线运输,有效防止建筑垃圾、建筑物料沿途撒漏污染城市路面。同时由城管部门对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年度信誉考核,着力强化渣土运输公司管理,引导其为我县建筑垃圾及建筑物料运输发挥积极作用。
(四)督促建设单位对建设土地进行围档。以住建部门为主、城管部门为辅,督促建设单位对已开工及拟开工建设的土地进行围档,从源头上预防建筑垃圾乱倒乱弃。
(五)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6个100%建设,对建设不达标、执行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不准许开工或进行停工整改,从源头上治理扬尘污染。
(六)全面实施建筑工地与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管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建立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在各建筑工地、各渣土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实时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冲洗平台使用、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沿途撒漏渣土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与管理。
(七)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改造建设投入。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部分道路进行分期分批改造硬化,并在城乡结合部设立冲洗平台,对过往社会车辆进行有效冲洗,减轻车轮带泥污染。
(八)引导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根据环保督查要求,由环保、城管部门督促引导餐饮店、单位食堂安装好油烟净化系统,切实减轻油烟危害。
(九)将尾气检测达标做为车辆年检年审合格的重要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将车辆尾气检测作为车辆检测的一项重要内容,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则年检年审不能通过,从源头上治理尾气污染。
(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住建、交警、交通等部门的资源、信息共享,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着力查处建筑工地不正常使用冲洗平台、不围档作业,渣土运输车辆无牌无照、闯红灯、未覆盖、沿途撒漏、车轮带泥、越限超载运输等违章违规行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城扬尘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已深刻认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外地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着力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科学、有效扬尘治理措施,打好扬尘治理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切实提升县城环境卫生水平,有力改善县城空气质量,真正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空气清新、水清天蓝的城市环境。
稿件单位: (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