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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2)

来源:隆回县人大办 作者: 时间:2017-12-01 12:38

关于我县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罗振华

四、几点建议

1. 加大宣传、转变观念、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必然趋势。实际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必经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因此应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同时,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切身利益以及农村改革发展的大事。要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土地流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把加快土地流转作为改造传统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从发展理念上多宣传,发展思路上多帮助,发展措施上多论证,组织模式上多创新,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和服务,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走上规范他制度化轨道。

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土地流转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共11条对土地流转作了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应报发包方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适用本法。中央2014年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三节共6条对土地流转规定如下:第五条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规定可以探索各种方式流转。第六条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规定土地流转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行政强迫命令。第七条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规定要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流转监测制度,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第八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规定各地要根据实际确定规模经营适宜标准。第九条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规定土地流转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予以重点扶持。第十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规定要严格耕地保护,严禁耕地“非农化”。

2. 尽快制定出台《隆回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规范土地流转,加强流转管理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实施意见》应对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流转程序和流转合同,制订流转区域规划和价格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稳妥推进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等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

3. 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县农经站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财务审计等行政管理职能已分别并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但人员未并入农业局。导致县农经站有人无权,农业局有权无人,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无人管。建议要按照上级规定将县农经站人员全部并入农业局,不单设县农经站。并建立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和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要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农经站撤销后原来的职能并入两经办。而两经办一般仅1-2人,两经办主任一般兼烤烟办主任或扶贫办主任或民政办主任,副主任一般由农业站长兼,两经办人员属公务员,工作岗位很不稳定,两经办人员变换频繁,大多不懂农经业务,导致目前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无人管。建议要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所及信息服务平台,安排专门人员,至少应3-4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土地确权颁证,村级财务审计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各村也应相应明确土地流转专管员和信息员,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我们这次考察了邵东县和岳麓区,邵东县早在2011年就已建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共安排3人,每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5-10万元,现已并入县农业局,其工作开展基本规范正常。岳麓区于2014年出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县、乡镇(办事处)、村建立了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网络,各级都建立了信息平台,工作规范有序。

4. 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土地流转。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服务中心签证,并报村、乡镇、县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方式、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期满后土地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流转合同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保护好土地资源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5. 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推进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化。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县里制定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本地农业结构调整,围绕培育适合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订土地流转规划,合理确定流转规模和产业发展方向。同时全县应在制定规划的同时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参考指导价。其次,要做好“四荒地”的调查与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和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和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6. 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投入大、租期长、面积多,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制定扶持政策予以重点扶持。一是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土地流转奖补政策,财政预算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分别按水田、旱土确定奖补标准,按流转面积确定奖补金额。二是积极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向上争取项目。三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确保流转合同兑现。租赁土地的企业、业主,应按实际用地面积交纳一定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全县统一管理,如遇企业破产倒闭,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用该基金履行相应农户土地流转合同。四是银信部门要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政府再给予适当比例贷款贴息。五是利用整合农综开发,国土整理、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资金解决土地流转规模开发项目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

7.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用政策保障土地流转。加大对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有效整合涉农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土地流转农户就业培训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劳动就业能力,让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去,推动土地流转。同时,要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城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原居住农民争地。此外,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向农村延伸,特别要加快解决年老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心流转土地。




稿件单位: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