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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隆回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隆回县人大办 作者: 时间:2017-12-01 12:41

关于2017年度隆回县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在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民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10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胡德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隆回县2017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在此之前,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0月24日收到县财政局关于本年度预算调整草案的初稿,10月29日收到正稿,我们依据《预算法》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今年县财政只对全县公共财政预算进行了调整, 按年初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一般预算收入583457万元,本次调增16140万元,调整为599597万元;年初预算一般预算支出总计583457万元,本次调增16140万元,调整为599597万元,调整后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为零。

我们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坚持了“量入为出,保障重点,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及调整的总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我县实际,对急需纳入预算调整的事项基本上纳入了本次预算调整草案,应纳入而未确定的事项也做了特别说明,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从本年度1-9月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总体平稳,但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较高,支出进度较快,超出序时进度。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调整后的预算,对于其他非预算项目的资金,审批时要注明相应的、确定的资金来源,防范财政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口子。除不可预见且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大项目外,一般不再受理和追加新的一般性预算支出,确需安排的支出应先报财政部门按程序汇总,待年底视财政实收状况再定,对于随收列支的财政收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年初既定的方案结算成本性支出。

二、千方百计抓收入,确保完成调整任务。本次调整的收入来源较大部分为预计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支出具有很强的刚性,规模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因此,财税部门应一方面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尽量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另一方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本级收入要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对计划出让的宗地要成熟一块出让一块,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三、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监管,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对年初预算之外临时审批且数额较大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加快项目支出力度,其结余部分应列抵下年支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稿件单位: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