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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01 12:43

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在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马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及部分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至9月份止共完成审计项目66个(其中2016年度5个;工程造价结算项目46个,送审总额1.9亿元,审减金额1427.95万元,审增金额143.04万元),查出各类违规金额3342.50万元(其中2016年475.1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893.77万元(其中2016年1719.95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8102.22万元(其中2016年32.79万元),应收缴财政罚没收入1581160元,实际收缴财政罚没收入1089460元,应向个人收回返回原资金渠道2298416元,实际收回1015566元,责令向税务部门补缴税金425691.66元,实际补缴税金425691.66元,提出审计建议53条,被采纳48条。截止督查日,《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139个,已整改到位126个,涉及单位2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3个,涉及单位4个,审计决定收缴款到位率为69%,审计建议落实率为91%。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是实现审计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和全面巩固审计成果的重要途径。为抓好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按照隆常办发〔2017〕12号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确保国家财经制度的规范运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办、县政协经济委、县审计局组成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督查组,于2017年9月26日至30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2017年度以及部分2016年度涉及18个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上年度整改未到位的6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跟踪督查。督查之后,县人大财经委对部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从督查的情况来看,2017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较好于往年,绝大部分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基本达到了审计整改的预期目标。如岩口镇人民政府、桃洪镇人民政府、北山镇人民政府、县农机局等单位,为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和结算,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大水田乡人民政府为收回调出人员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采取班子成员包干责任到人,通过电话联系、当面沟通等方式,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将款项足额收回。

二、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 关于“重点项目支出9550万元预算未细化、追加预算手续不完备”的问题。该问题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9550万元由于项目内容和规模未明确,无法细化,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18660万元已全部细化到项目。

2. 关于“收回存量资金18052.44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该问题于2017年7月和9月,财政局国库股分别缴入金库收回存量资金10000万元和8052.44万元,已全部解缴完毕。

3. 关于“2016年度新增出借财政资金3873万元”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目前财政局国库股正在逐一清理总会计往来款项,将采取发放还款通知书和扣除预算资金等措施进行催收,力争在今年底收回2016年度新增财政出借资金;二是今后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原则上严禁各单位向县财政借款, 如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借款对象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必须年内归还,不能跨年度。

4. 关于“代收改制企业养老保险621.25万元未缴入社保专户、代扣失业保险基金176.79万元未缴社保专户、待查非税收入126.3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结算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和面的、的士经营权出让金结余324.3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等4个问题。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5. 关于“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安排支出520万元、违规使用预备费498.51万元、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超范围安排支出188.12万元、从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中超范围安排支出84.54万元、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中超范围安排支出70.5万元、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超范围安排支出14万元、从水利建设基金中超范围安排支出30万元”等7个问题。上述问题只能在2017年及以后年度整改。一是大部分资金在2016年已纳入了年度预算;二是2016年已形成实际支出,难以收回及整改;三是在2017年及以后年度,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 关于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隆回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专项资金账2016年末暂付款10个明细科目余额183.97万元,发生时间全在2011年以前,2016年末暂存款7个明细科目余额210.54万元,发生时间全在2011年以前;农业股支农资金账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4个明细科目余额77.99万元,发生时间全在2010年以前;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7个明细科目余额169.31万元,发生时间全在2010年以前,均未及时清理问题。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一是县财政局农业股和经建股正在对该类资金分别进行清理,目前已收回60万元;二是对清理后的呆账、坏账将按程序和规定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清理后的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解缴县财政。

7. 关于延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挤占挪用抚恤优待经费117118元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县民政局于2017年8月将此资金已分别调账27000元和90118元;(二)挤占挪用本级粮食生产专项资金36000元。该问题已整改。县农业局于2017年9月8日将此资金归还。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单位有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隆回县第一中学、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等3个单位,这3个被审单位共发现27个问题。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以上单位均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必要的账务调整,对今后的财务收支行为进行了规范,大部分问题都已整改落实到位。但隆回县第一中学违规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08450元还未整改落实到位。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单位14个,领导干部22人。这14个被审单位审计共发现78个问题。被审计单位大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退回违规发放资金、调整有关账目、规范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往来款项的清理正在整改中;奖金补助已大部分清退;对于违规采购、未按规定招投标等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还有以下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

滩头镇人民政府违规套取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问题。需上缴县财政存量专项资金79.17万元(原镇属苏塘、雁鹅、双江3家造纸厂集体企业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专项资金),已于6月底上缴审计收缴款30万元,其余资金49.17万元尚未上缴。由于镇财政状况较差,资金调度比较困难,滩头镇政府将积极调度资金,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上缴30万元,其余19.17万元在年底前上缴到位。

县教育局违规发放奖金补助57.44万元,整改落实未到位。决定在年终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时向干部扣回。

(四)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涉及单位隆回县桃洪镇人民政府,提出了2个问题,针对这2个问题,桃洪镇人民政府召开了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通过进行账务调整,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度我局对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了10个主要问题,项目建设指挥部对这些问题召开了会议研究整改,针对查处的问题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今后工作,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情况

截止督查日,我局向县纪委移送案件3起即桃洪镇林业站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桃洪镇中心校公款私存;隆回一中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现尚未收到查处情况的书面通报。

四、上年度整改未到位继续跟踪整改的情况

对上年度整改未到位,我们继续进行了跟踪。西洋江镇人民政府违规出借资金垫交税款、小沙江镇中心学校违规从学生伙食费中列支班级管理费和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县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的问题、三阁司镇人民政府和麻塘山乡人民政府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县城南建设协调指挥部违规计提管理费用124.24万元,改变资金用途3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工作经费,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无法整改到位,违规垫付个人违规款33.86万元,已退还20.32万元,尚未退还的县纪检会正在追缴当中。

五、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情况

从此次督查的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能认真落实《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隆常办发〔2017〕12号)的通知精神,召开了专门的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基本上达到了审计整改的预期目标,如滩头镇中心学校、荷田乡人民政府、北山镇人民政府、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南岳庙镇人民政府、大水田乡人民政府、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桃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和健全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荷田乡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乡村两级建设项目的管理,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乡村两级的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个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六、进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及完成时限

1. 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落实《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契机,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县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查。

2. 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从此次督查及历年来审计情况来看,各乡镇、各部门往来账款挂账严重。往来款项形成的时间长、情况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县财政局对财政预算内,财政专户资金借款的问题要抓紧梳理、摸清底子、区别情况、列出明细、说明原因、提出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必须确保不新增借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分感谢各位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今年是《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下阶段县审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正在整改的单位继续进行回访督查,力促整改到位,同时因客观原因造成被审计单位无法整改的问题,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加以防范,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稿件单位: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