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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

来源:隆回县人大办 作者: 时间:2017-12-01 12:29

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30日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0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县卫计局局长孙维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廖跃中所作的《关于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妇幼保健和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成绩突出,但同时也存在对公共卫生服务重要性认识不足、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公卫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的矛盾突出、部分服务项目工作不实等问题。会议通过认真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就是抓民生,要切实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 按照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数三分之一的名额,逐步安排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到位,同时平衡乡镇之间的人员配置,避免乡镇公卫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例过度失衡。

3. 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和落实村医进入退出机制,逐步优化村医年龄结构,不断提高村医整体业务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公卫专业人员比例;制定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4. 解决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5. 因政策调整,县疾控中心先后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收入大幅度减少,已影响其正常运转。县财政、卫计部门应调查核实其工作经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性安排。

6. 尽快改变公卫工作卫计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县发改、教育、文化、新闻传媒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村(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

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有14个项目,目前薄弱环节主要是健康教育、中医药管理、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加强。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以上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稿件单位: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