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农村公路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2017年6月27日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6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岳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工作的汇报》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民强所作的《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工作调研汇报》。经过审议,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破瓶颈,高标准建设好农村公路。一要加强调研,明确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内把我县农村公路网络由原来的“树状网”建成“循环网”,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的总体目标。 每年严格按照“四好”标准建设示范路不低于3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除特殊路段外要求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按“一路两沟四行树”模式一步到位,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二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全县192个贫困村的通村公路按标准建设到位,20户80人以上的自然院落实现通达,县域重要边际公路和500公里断头路、并村后村道连接线优先建设,应建未建的4000公里道路防护设施分年度实施到位。三是多元投入,强化保障。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调整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特点,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人民政府要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完善体系,进一步养护好农村公路。分级分段明确养护主体,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机制。县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配套资金。抓紧修改完善2012年出台的《隆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进一步明确 “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责任主体,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水毁、崩塌等道路能得到及时的修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公路养护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原“农民养护代表工”的问题要秉着立足化解矛盾、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参考律师意见书尽快予以稳妥解决。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安监、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审核机制。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的管理,加快推进运输企业的整合改革,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共同推进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达70%。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对“四好农村路”的创建要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强化领导,强力推进。要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以及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让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以上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