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各街道人大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两天。
二、会议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及有关法律学习;
2.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
3.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流转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4. 听取部分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 人事任命;
6. 其他。
三、出席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1. 县委领导、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县政协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
3.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隆回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4. 报告履职情况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5. 各乡镇人大主席。
五、有关要求
1. 报告履职情况人员报告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 会议材料按要求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
3. 乡镇参会人员2020年5月25日下午5:00前到县友谊宾馆服务台报到,统一安排食宿;
4. 参会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5.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对号入座。会议重要,参会人员除参加上级会议、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准代会。
2020年5月15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