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欧阳自如等辞去县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25日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欧阳自如、肖坤良、蒋民强、张清宏、孙在艳、王德生、钱德永、马力军、刘奕辉等同志因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而提出辞去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待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