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县人大代表范社荣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9年9月19日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9月19日,隆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隆回县人大代表范社荣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许可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对隆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范社荣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胡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