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方昌和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彭信健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双喜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