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邓苏勇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刘任平为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人民法庭庭长;
刘湘南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横板桥人民法庭庭长;
肖美妮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六都寨人民法庭庭长;
陈茗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奇勇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定凯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邓苏勇的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法庭庭长职务;
刘湘南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六都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肖美妮的隆回县人民法院横板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魏先禄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海鸥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简向荣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琦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军志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