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汉科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小梅的隆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