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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和决定有关事项搞好调查研究,提供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草拟有关决议、决定。
2、负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对口审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制订下发的有关文件,发现有与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4、承办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汇集并向上汇报。
5、督办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有关来信来访。
6、按照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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